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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质控的实施方法
一、室内质控的实际操作
(一)确认质控物的靶值
开展室内质控前,需先设定质控品靶值。各实验室需在确认各测定项目反应线性良好、校准合格的前提下,采用现行测定方法,对新批号质控品的各测定项目重新确认靶值,且靶值需在质控品说明书标定范围内。具体设定方法如下:
1. 暂定靶值的设定
将新批号质控品与当前使用的质控品同步测定,通过20批及以上独立批次获得至少20次质控测定结果,计算均值作为暂定靶值,用于当月室内质控图的靶值;当月结束后,将该月所有在控结果与前期20次质控测定结果汇总,计算累积均值(即第一个月累积均值),作为次月质控图靶值。此操作需连续重复3-5个月。
2. 常用靶值的设立
将最初20次测定数据,与连续3-5个月的所有在控数据汇总,计算累积均值,作为该质控品有效期内的常用靶值,长期用于室内质控。

(二)设定控制限
新批号质控品需明确控制限,控制限通常以标准差(s)的倍数表示。初始阶段可暂按总允许误差(TEa)计算,即各项目以1/4 TEa作为质控图的标准差(采用13s为失控规则)。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控制限,需根据所采用的质控规则合理设定。
(三)质控规则的选择
传统常用质控规则为:以12s作为警告规则,13s作为失控规则,辅以Westgard多规则中的其他常用规则。近年来,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建议,有条件的实验室应采用OPSpecs图法或功效函数图法,科学选择适配本实验室的质控方法。
(四)绘制质控图及记录质控结果
根据质控品的靶值和控制限,绘制Levey-Jennings控制图(每张图仅对应一个浓度水平);将选定的质控规则应用于质控数据,逐一判断每个分析批的质控状态(在控或失控),并完整记录所有质控结果,留存备查。
二、失控情况处理及原因分析
(一)失控情况处理
操作者在测定质控品时,若发现质控数据违背既定控制规则,需立即填写失控报告单,上报上一级负责人,由负责人判断是否可发出与该批质控品相关的患者检验报告,严禁擅自发出可能存在误差的检验结果。
(二)失控原因分析
失控信号的产生受多种因素影响,主要包括:操作失误、试剂/校准物/质控品失效、仪器维护不当,以及质控规则选择、控制限设定、单次测定质控标本数量不合理等。失控信号出现后,意味着该批与质控品相关的患者标本报告可能存在偏差,需按以下步骤处理并排查原因:
1. 明确误差类型
利用多规则判断失控类型,区分随机误差与系统误差:出现13s或R4s规则失控,多为随机误差;出现22s、41s或10x规则失控,多为系统误差。其中,批内随机误差多与仪器相关,仅存在批间随机误差而无批内随机误差,多与试剂相关;系统误差可能源于新配质控物稀释错误、校准物降解/稀释错误/定值不准/校准时随机误差,单个项目失控多与试剂相关(如更换试剂批号未重新校准、试剂性能变化等),几乎所有项目均失控则基本可判定为仪器问题;环境变化对质控结果的影响多为渐进式,且影响程度较轻微。
2. 排除假失控报警
排查质控异常是否伴随多数患者标本异常,明确是单个项目失控还是多个项目失控、失控类型是什么;优先排除质控品本身问题,必要时可使用多个不同来源的商品化定值质控品进行验证。
3. 确定重测方案
根据前期判断,确定重测方式:直接重测同一质控品、新开一瓶质控品重测失控项目、校准仪器后重测质控品,或更换试剂后重测,确保重测方案具有针对性。
4. 仪器维护与校准
若怀疑仪器精度异常,需及时进行仪器维护(检查仪器运行状态、更换老化光源、清洗或更换污染比色杯等),完成维护后对各测定项目重新校准,再重测质控品,观察是否恢复在控。
5. 试剂排查
若怀疑试剂问题,更换新试剂后重新测定,排查试剂失效、性能波动等问题;同时可通过校准曲线的完善性,辅助判断试剂质量。
6. 寻求专业支持
若经上述5个步骤处理后,质控结果仍未在控,可能是仪器核心部件故障或试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需及时联系仪器或试剂厂家,由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解决。
补充说明:若判断为真失控,需在重做质控结果恢复在控后,对该批所有相关患者标本重新测定,确保检验结果准确;若判断为假失控,常规测定报告可按原结果发出,无需重新测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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